字体是文字的外在形式特征,就是文字的风格,是文字的外衣。字体的艺术性体现在其完美的外在形式与丰富的内涵之中。字体是文化的载体,是社会的缩影。常见的字体形式有楷书、隶书、行书,随着时代发展还有一些具有特色的艺术字体。字体应用非常广泛,侵权也较为常见,今天的案例就是关于字体侵权的通过案例了解一下。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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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案例
1 年前发布
字体,是文字的外在形式特征,是文字的风格、外衣,其艺术性体现在完美的外在形式与丰富的内涵之中。在计算机时代字体字库是人们每天都会接触它、使用它。字体并不是从树上长出来的,也不是从地下冒出来的,它们是由各个字体设计师设计绘制或构建而成。今天的案例就是关于字体使用的,我们来了解一下。
案例分享:原告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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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案例
1 年前发布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例(八)
原告广州某文化公司与被告李某武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2020)赣民终883号,于2020年12月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令:一、李某武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并销毁库存的侵害原告公司第28529512号、第31258620号、第30583350号
案例详情
原告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方正公司)与被告河北龙江人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人家)、北国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国商城)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冀01民初588号。
案件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立即停止使用方正粗倩简体“山珍佳品”字体;2.
著作权案例分析(二十)
原告北京某电子公司与被告广东某集团酒业公司、陕西某百货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案号:(2019)陕01民终8329号,于2021年4月16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令:一、维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19)陕0103民初176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广东某集团
案件详情
原告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方正公司)诉被告上海新闵融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闵融公司)、锦江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雨花商场(以下简称麦德龙商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已解决,案号为(2020)苏0114民初1196号。
案件认定事实
一、2006年12月6日,国
著作权案例分析(十七)
原告浏阳某蒸菜文化公司与被告邓某萍、长沙某电器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案号:(2021)湘知民终140号,于2021年3月1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令:一、邓某萍立即停止侵害浏阳某蒸菜文化公司涉案作品发行权的销售行为;二、邓某萍于一审判决发生法
案件详情
原告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方正公司)诉被告福建新之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之源公司)、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已解决,案号为(2020)苏0192民初4917号。
案件认定事实
一、原告北大方正公司享有《方正倩体系列(
著作权案例分析(十五)
原告北京某电子公司与被告上海某贸易公司、浙江某玩具公司、陕西某百货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案号:(2019)陕0103民初14530号,于2019年12月16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一、被告上海某贸易公司、浙江某玩具公司、陕西某百货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
案例详情
原告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方正公司)诉被告湖北杰浩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杰浩公司)、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南大街分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万家南大街分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陕0103知民初51号。
案件焦点
1.本案诉争的《方正倩体》中“融”
案件详情
上诉人福州常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常盛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方正公司)和原审被告漳州市吉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市吉祥公司)、沃尔玛(湖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长沙梅溪湖分店(以下简称沃尔玛梅溪湖分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湘0
案件详情
原告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方正公司)与被告佛山市雷米高动物营养保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米高公司)、被告西安市XX超市XX路XX广场(以下简称人人乐超市)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陕01知民初1151号。
案件焦点
1.原告是否享有涉案作品的著作权;2.两被
著作权案例分析(五)
原告北京某电子公司与被告青海某畜牧公司、南京某超市、南京某超市大行宫店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案号:(2017)苏0102民初4675号,于2018年4月12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一、被告青海某畜牧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带有原告公司享有著
著作权侵权案例分析(十七)
原告北京某电子公司与被告桂林某食品公司、长沙某超市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案号:(2018)湘01民初523号,于2018年12月1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一、被告桂林某食品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被告长沙某超市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涉案的包装装潢
案件详情
上诉人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周氏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方正公司)、河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永辉超市)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冀01民初910号民事判决,故提起诉讼,案号为(2018)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