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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小知识│字体字库属于著作权中的哪一类?

June 发布于 版权案例 2 年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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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所周知的著作权作品是有很多的表现形式,比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曲作品、摄影作品、美术作品等,那今天我们所要探讨的就是字体字库属于著作权中的哪一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四)美术、建筑作品。我们日常所见的美术作品是油画、素描、国画、水墨画、铜版画等,也包括了各种立体形式的雕刻和雕塑,如石雕、木雕和以各种材料塑造出来的形象。不过字体字库也是美术作品中的一类哦。我们来看一下案例体会一下。


电影《九层妖塔》上映后,向佳红发现在该电影出现的道具《鬼族史》图书、《华夏日报》报纸上使用了他的书法作品“鬼”、“族”、“史”、“华”、“夏”、“日”、“报”。 向佳红认为电影《九层妖塔》未经授权使用自己创作的“向佳红毛笔行书”字体,向佳红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梦想者电影(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环球艺动影业有限公司、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及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版权使用费50万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向佳红主张权利的7个单字在断笔方式、布局结构、笔画粗细等方面均体现出了独特的美感。呈现出了不同于传统行书及其他常见字体的独创性表达,融入了书写者独特的智力判断和选择,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中规定的美术作品。最后,4被告被判共同赔偿书法家向佳红14万元。


从上述定义中可以准确地将美术作品定为具有艺术性的造型。因此,在涉及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的案件中,其涉案的作品通过线条、色彩等要素构成的造型是否符合美术作品的构成要件。在案件我们也可以看到法院的审理依据也是如此。很显然,字体字库是属于著作权中的美术作品一类,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在这里小编需要提醒一下小伙伴们,使用他人的商用字体一定要购买版权哦。

(编辑:June 作者: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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